杨晓春:优化新的市场环境《电商法》出台填补代购微商法律空白

2018-09-13   浏览:   来源: 搜狐

近些年,互联网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催生了一些新的消费方式,如电脑PC端网购、代购和微商等,我们打开朋友圈可以经常看到他们的身影,很多人通过微商和代购买了各种化妆品、包、鞋、衣服、食品、数码产品等,但是,由于长期刷屏和质量参差不齐等原因,很多人对代购和微商

  近些年,互联网信息化的高速发展催生了一些新的消费方式,如电脑PC端网购、代购和微商等,我们打开朋友圈可以经常看到他们的身影,很多人通过微商和代购买了各种化妆品、包、鞋、衣服、食品、数码产品等,但是,由于长期刷屏和质量参差不齐等原因,很多人对代购和微商也抱有不满。

 我们目前必须认清的一个事实就是在微商里没有被大众熟知的“品牌”。微商的主体供货商习惯性的对发展的人员只谈运营,不谈品牌,这其中必然也会导致真假鱼龙混杂。早在2016年,在与朋友聊天中我曾讲过,关于微商行业国家近两年会出台立法进行规范可能会持证上岗。

而就在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发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据《电商法》起草组副组长、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介绍,这部法律是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牵头,国务院12个部门参与组成了起草组。在起草过程中,广泛吸收了行业协会、专家学者以及地方的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了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尤其是广大消费者的意见。”《电商法》的出台,令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有了一部专门法律法规,这也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下面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部历时五年四审的《电商法》。

首先,在本次出台的《电商法》中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不过,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此外,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者电子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经营者向消费者发送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同时,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电商法》里所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呢?在本法第二章,第九条里指出“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本法所称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本法所称平台内经营者,是指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就是说淘宝、京东、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上的店主、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播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商法》也对电商平台进行了一些规定,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电商平台的卖家所卖的产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那么平台也将负有连带责任。

笔者认为,此次《电商法》的出台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特别是平台经营者在产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责任予以明确,严惩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也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同时,使得代购和微商行业会受到严格的监管,由于必须登记并纳税,这将给消费者带来更好的消费环境,杜绝一些假货以次充好,降低消费者买到假货的概率。

在实施《电商法》的同时,还应更好的发挥政府弥补市场的功能,出台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严查各种假冒伪劣行为,加强商标品牌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激发参与高质量的市场主体意识。同时,加强引导企业售后服务意识,加强我国企业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宣贯《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国家标准和《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为我国营造更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作者:杨晓春,国家高级品牌管理师、中国生产力学会服务与品牌建设委员会副秘书长、科技部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创业导师工作委员会导师、《知音》名家专栏特邀作家、《品牌观察》研究员、多家企业、协会高级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