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八大报告中“文化产业”的解读

2016-03-22   浏览:   来源: 中国好品牌网

十八大报告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提出了一布局、两目标,所谓一布局是指文化建设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重要一环;两目标是指中期目标是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长期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文章分析了文化产业发展

       十八大报告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提出了一布局、两目标,所谓一布局是指文化建设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重要一环;两目标是指中期目标是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长期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文章分析了文化产业发展的三大主要任务,并对如何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提出具体建议。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7/view-4117159.htm
  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2000年)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规划的建议》中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提出“文化产业”的概念,十七大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密集出台了《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但是从整体来说,仍然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规模仍然较小、实力较弱。十八大报告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提出了一布局、两目标,所谓一布局是指文化建设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重要一环;两目标是指中期目标是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长期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相较于十七大报告,文化建设在十八大报告中占据着更为重要的地位,而关于文化产业方面的内容亮点就更多。 
  文化产业成为 
  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文化产业作为文化硬实力的主要组成部分,无疑也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要实现我国文化建设的中期目标——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就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建设文化硬实力。十八大报告对文化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即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一般来说,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是指该产业的增加值要占到国内GDP的5-6%,这也意味着到2020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增加值要占GDP的5%-6%。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达到1105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75%。要实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按照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的较低标准,如果此期间我国GDP增速为8%,则文化产业的增速需要高达14.66%,如果GDP增速为9%,则文化产业的增加值需要高达15.71%。而要实现文化产业14%以上的高速增长,国家就必须在政策上给予扶持和支持,并实行转企改制来释放企业的体制生产力和活力。 
  文化产业发展的 
  三大主要任务 
  发展文化产业是一项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键在于要建立健全文化管理体制、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文化现代市场体系和文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因此要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目标,就必须完成好如下三大任务。 
  1.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 
  首先,我国当前的文化管理体制依然采取的是“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在条状管理方面,文化分归宣传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工信部和国新办分管,容易形成利益部门化,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在块状管理方面,文化和广电形成了国家、省级、地市和县级的四级体制,报纸形成了国家、省级、地市的三级体制,这种状况进一步强化了地方保护主义,市场化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难以像新闻集团等传媒巨头一样通过跨区域和跨行业发展来快速壮大规模,笔者认为,这就导致文化产业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难以发挥,文化企业只能在低水平上重复。 
  因此,结合十八大报告中的相关描述,应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文化管理体制,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处理好政府和企业、政府和资产、政府和事业、政府和社会的关系,政府和相关机构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各归其位,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保障和外部环境。笔者认为,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些本应面向市场的文化单位仍然采取的是“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营”制度,尚未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导致这些文化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和决策权缺失,缺乏基本的活力,因此,应进一步推进面向市场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使之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并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真正释放制度生产力。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文化由于意识形态属性强,随着文化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政府应从之前的微观管理方式转变为宏观管理方式,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进一步简政放权,尤其是减少审批项目,给予文化企业和文化单位更多的经营自主权,使得文化企业和文化事业的活力进一步释放,进而增强全社会的文化活力。三是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可以分步实施,先把相关职能进行整合,再进一步进行部门整合,这样可以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形成更利于文化建设的新的管理体制。 
  其次,应该按照“三改一加强”的要求来完善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所谓“三改一加强”是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通过这些改革,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并切实提升效率和效益。 
  2.基本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文化市场体系既具有现代市场体系的普遍规律,又具有文化产业的独特规律,具体来说具有统一性、开放性、竞争性、有序性、现实和虚拟结合性。而反观当前我国文化市场体系的现实,依然不健全,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要求甚远:一是区域分割和行业分割导致难以形成全国统一的文化大市场,文化市场被条块化分割;二是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市场秩序混乱,难以形成有序竞争态势;三是尚未研究互联网时代下适应现实和虚拟相结合特点的文化市场的建设问题,例如,如何处理电子图书和电子音乐市场等文化市场。基本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就需要按照其要求做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解决好制约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区域化分割和行业化分割两大问题,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文化大市场;二是加强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建设,尤其要重视企业家市场的建设;三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体现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四是规范和完善市场秩序;五是认真研究互联网文化市场的现实和虚拟结合性的特点,并按照其规律建立健全相关文化市场。   3.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 
  目前,我国在经营性国有资产方面,已经有统一的“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但是在文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方面,才刚刚起步。2012年6月18日,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这是国内首家省级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可以预见的是,我国将以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基础,进一步形成全国性的文化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增强文化 
  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实现文化产业发展的中期目标以及完成文化产业发展的三大主要任务的落脚点在于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这就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1.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首先,当前,科技已经成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和主要推动力,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文化产业正与IT产业、通信业、传媒业进行高度融合,已形成新的文化服务业。腾讯、百度、新浪、搜狐、网易等都是传媒业和IT业有机结合的典范,2012年前三季度百度的广告收入已经高达159.71亿元,预计全年会超过200亿元;净利润为76.61亿元,预计全年会超过100亿元。而腾讯2012年前三季度的净利润就为92.81亿元,预计全年会超过130亿元。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2011年新闻出版产业分析报告》的统计资料,2011年我国报业和期刊的净利润之和为121.53亿元,由于2012年报业广告呈现下滑趋势,预计2012年的净利润不会超过100亿元,因此,按照这个趋势,无论是百度还是腾讯,其净利润都将超过报业和期刊业的利润之和。 文化产业和电子商务业也在高度融合,淘宝网、京东网、当当网、苏宁易购网等都在高速发展,例如,淘宝网2011年的广告收入就高达88亿元,远远高于国内广告收入最高的报业集团(不超过30亿元)。 
  因此,在发展文化产业时,必须高度重视科技的重要作用,实现文化和科技的有机融合,把握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发展真正符合市场需求的文化业态。 
  其次,我国文化产业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依然呈现小、散、滥、差的现状,和国际发达国家报业集团差距悬殊。例如,2011年,我国传媒业领域“总资产和销售收入”双双过百亿元的“双百亿”传媒集团有6个,即出版业的江苏凤凰传媒集团、中南出版传媒集团,广电业的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中央电视台由于不是传媒集团,没有列入),新媒体业的腾讯和百度等。而美国迪斯尼集团2010年的总收入高达380.63亿美元,净利润高达39.63%。再例如,我国有几百家报社,但是大多数报业集团的年销售收入仅仅为几亿元、十几亿元或者二十多亿元,而新闻集团2010年的销售收入就高达327.78亿美元,净利润为25.39亿美元。因此,要建设具有国际性影响力的传媒集团,改变“西强东弱”的国际舆论格局,就必须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这就要求一方面打破条块分割体制下的地方保护主义,通过全国性的整合、兼并、重组提高文化产业的集中度,实现规模化经营;另一方面,切实转变发展模式,实现发展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化转型,提高效率和效益,真正实现文化产业的集约化和专业化水平。 
  2.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直接决定着法人治理机构的科学性,国有文化企业的股权结构多为国有股一股独占或者一股独大,难以形成有效的制衡力量,笔者认为,这就直接导致我国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使得文化企业难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机制。要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真正科学合理的治理机制,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文化企业股权结构改革,引入多种经济成分,构建股权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另一方面要引入独立性高、专业性强的独立董事,真正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建立起长期激励约束机制 
  当前,我国的文化企业普遍缺乏股权等长期激励机制,绝大多数国有文化企业尚未引入股权等长期激励措施,尤其是在其他类型的上市国有企业已经很普遍的管理层持股等,在已上市的国有文化企业却依然匮乏,这导致很多文化企业行为短期化的倾向严重。 
  从根本上讲,文化产业作为轻资产的创意产业,创意、技术和管理在文化产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重大,甚至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点,国外发达国家的文化企业普遍采取的是给予管理层和骨干员工一定的期权和股权激励,例如GOOGLE、FACEBOOK、苹果等公司莫不如是,国内的百度、腾讯等新媒体公司也是如此。结合国外先进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以及国内市场化企业的实践,股权等长期性激励机制无疑是行之有效的手段和工具。 
  因此,要从根本上激发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应结合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的相关表述,进一步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初次分配机制的改革,重点引入股权、期权等长期化激励机制,建立起“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并重、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有机结合”的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高级经济师,管理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