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苏交配”能孵化出O2O还是OVO?

2015-08-13   浏览:   来源: 中国好品牌网

阿里、苏宁虽然庞然大物,但终归是营销物流集聚平台,双方都没有自营产品。所谓消费体验与品质,只是一个商业ABC的老话题,谈不上新的商业模式。O2O线上线下互动体验商业模式,是难以调和的水火混合物,是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商业童话。中国一批不懂商业的IT高手,天天喊O


     阿里、苏宁虽然庞然大物,但终归是营销物流集聚平台,双方都没有自营产品。所谓消费“体验与品质”,只是一个商业ABC的老话题,谈不上新的商业模式。O2O线上线下互动体验商业模式,是难以调和的水火混合物,是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商业童话。中国一批不懂商业的IT高手,天天喊O2O,至今也没见谁能摆出一个成功案例。而一些被“互联网+”吹昏了头的商业地产项目,高举O2O新商业旗帜,最后成了殉道的招魂幡。阿里早就试水O2O,以淘宝体验店模式折腾了三、四年,竹篮打水一场空。两年前,苏宁线上线下同价,揭开了O2O模式序幕,从此云商和实体店顾此失彼,近乎“精神分裂”。
 
    O2O在中国炙手可热,“O2O掘金战”无人缺席,无论是雄心万志的移动互联网创业者,还是家大业大的老牌互联网公司,正像李开复所说,O2O未来会改变中国,线上、线下一旦连起来,这是巨大的爆发式力量。遗憾的是,O2O理想很丰腴,现实太骨感。
 
    在我看来,“阿苏交配”在商业模式与消费层级的本质上,并没有什么改变和提升,不值大呼小叫。只不过是行业巨头到股市圈钱的IPO故事新情节罢了,所谓“试衣间”只是哄客的春梦。
 
    当互联网+深度推动市场经济向智慧经济、品牌经济、信用经济转型发展时,集生产商、平台商、消费商、流通商四位一体、四轮驱动的OVO模型诞生了!而进入这个革命式变化时代后,最本质一个变化即为,作为消费者在以往的生产消费环节中所扮演的消费角色得以转变,升级成为消费商。
 
    消费商是市场进入新经济下产生的一种新的商业主体身份,在消费商之前曾出现有经典的传统经销商,后来进入电子商务时代产生网商,每一个时代新身份的产生适合不同人群发展,同样都实现了不同层面人的成就。不同于经销商,消费商不需要运作资金,需要体验产品,同时把使用产品的效果分享给更多的人。
 
    如从目前迅速发展的OVO核心代表好品快购与小而美的微信营销,从它们逐渐显示出的巨大威力和渗透力中不难发现,这样一种新的消费模式——“消费商”正在逐渐形成,并迅速扩大影响力。
 
    可见,在眼下的信息经济时代,在互联网+OVO商业模型推动下,经济活动将以消费者为核心,消费商也将成为时代的宠儿!
 
    那么,作为一个消费者,如何积极参与财富分配做一个消费商呢?消费商是:以消费者为经营对象的商人(消费环节以消费者为核心)。生产商是指:生产环节以生产产品为核心的。平台商是指:未来的平台商必须以品牌的遴选、标榜、采购为一体,集信息流、信心流、信用流为一身。流通商是指:流通环节以销售渠道为核心的。
 
    这样定义,就让我们明白了商业各个环节经营的基本内容。可以这样说,我们以前的许多经济理论,并不是为我们这些消费者服务的,完全是为生产商和流通商服务的。既然出发点不在我们消费者这边,看不懂经济理论,许多商业条款不是以我们消费者为核心,也就不足为怪了。
 
    可是,历史的车轮把我们带入到信息时代,这一切都在快速变化。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时代已经到来,我们终于等来了说话权。
 
    这几年阿里投资臭棋,比比皆是。阿里投资的微博、优土集团、高德地图、日日顺、银泰商业,既未在阿里帝国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也未给被投资者带来战略升级。阿里选择苏宁交配,一是阿里淘宝、天猫靠低价倾销的模式日渐尽头,面临越来越强劲的竞争对手;二是阿里3000亿巨资构建菜鸟物流网的美梦落空。原来阿里仰仗的合作伙伴,那些想借阿里菜鸟项目圈地赚钱的浙商们,而今个个手头都很紧,地产哀嚎一片,谁还愿意投资这种收益很慢的长线项目?
 
    阿里成为巨无霸,是中国国情的产物,在其他国家不可复制。一是得益于中国人口优势和巨大消费市场;二是浙江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的培育和烘托;三是当下中国中低消费水平和低价倾销策略;四是互联网普及;五是电商市场监管缺位。最核心的竞争力是淘宝、天猫低价倾销。阿里造就电商神话,同时也是“假货天堂”、“偷税福地”、“倾销乐园”。阿里辉煌背后,是中国三分之一实体店关门,六分之一实体企业因无利可图而倒闭,九分之一网商不赚钱。
 
    诚然,竞争消费者的过程,也就是拥有和锁定消费者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使消费者从分散走向联盟的过程。在这个新时代的竞争过程中,不是由生产商来完成,也不是由流通商来完成,而只能由我们这些消费者来完成。因为我们的立场是一致的,容易在观念上达成统一,行动上采取合作。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曾经有无数的生产商和流通商,联合起来将我们消费者的钱掏走,只留下价高值低、甚至可能是伪劣的产品,一次次伤害了我们善良的购买欲望,让我们失去了快乐消费的信心。在这一点上客观分析,淘宝等第一代电商对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进程中是有原罪的。
 
    既然是消费者从分散走向联盟的必然过程,那么作为一个消费者,今天你不主动去团结别人,使自己成为一个消费商,明天就是别人来团结你,他会成长为一个消费商!其中的经济利益关系,不必多说。也许,过不了多久,你与朋友见面打招呼时,他会自豪地告诉你,他是一个消费商!
 
    可以预见,消费者成长为消费商,才是一场浩大的革命!人类或将快速进入互联网+OVO第三代电商模型领航时代!
 
    这场革命将彻底颠覆马云和阿里为代表第一代传统电商模式!而O2O或将不断涌现系列成功案例,但决非“阿苏交配”所生之蛋,所孵之菜鸟,因为O2O必须基于服务模式主导而非产品与平台主导。(杨晓春)